告家长书
尊敬的家长:
您好!为更好地整合教育资源,建设良好教育生态,规范家校合作工作,本学期起我校各班将成立新一届班级家长委员会。请您认真阅读《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》,对照条件,自主申报,填好回执,周三前由孩子交给班主任。学校将综合考量,确定班级家长委员会最终人选。
新北区万绥小学
班级家长委员会章程
第一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性质
班级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学生家长代表组成,是建设良好教育生态、促进学校科学民主管理与教育和谐发展、为学校和学生发展服务的组织。
第二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宗旨
团结、组织家长及社会力量以学校教育理念为核心,凝聚优质教育资源,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服务。
第三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作用
1、理解学校办学思想,反映家长需求,成为联络学校与家庭的纽带。
2、与学校及班主任紧密配合进行家校合作的教育研究,共同分析解决新时期学生思想工作面临的问题,共同建设班集体;热心支持和适时创造学生参与社会实践、生活体验、公益活动等机会。
第四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
1、具有较高的思想与文化素质,热心教育工作和公益事业。
2、了解和关心教育,赞同学校教育理念,支持班主任工作,为学校班级教育提供智力支持。
3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有参与班级工作的精力和时间。
第五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产生
1、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家长自荐或提名,在班主任的组织下,结合家长工作性质及班级工作需要,由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协商确定人选。委员会每学年进行一次换届。
2、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5名家长组成。设主任一名,由班主任提名全体委员表决通过,负责委员会全面工作,其他委员职责由委员会根据班级需要自行确定。班主任是家长委员会的思想引领者,负责指导委员会结合班级实际开展各项工作。
第六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工作范围
1、出席家长会,倾听并整理家长对学校、班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,及时向班主任反馈。
2、每学期根据班主任的工作目标,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。
3、执行家长委员会的决议,维护整体利益,完成该委员会交派的任务。
4、以正确的思想宣传学校,沟通家长,帮助学生。
第七条 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要求
1、沟通和密切家长与学校、班主任的联系,是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头等大事。
2、班级家长委员会可在家长会、家长开放日、外出社会实践等活动中,适时发挥作用,协助班级搞好工作,促进学校和班级教育工作更好地开展。
3、与家长建立通讯网络,如遇到紧急事件,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及时通知自己所负责的学生家长。
4、根据学校、班级实际情况及需要召开班级家长委员会会议。
5、班级家长委员会不涉及活动基金等财务管理工作,如组织活动需要经费,可在征求班主任意见后,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,由班级家长委员会负责征集、管理和使用,单次结清。
6、出于安全考虑,不提倡班级家长委员会组织本班家长、学生校外活动。确需组织的先报班主任及学生工作处批准,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和安全预案等工作方可举行。
7、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均为义务工作。
第八条 本章程在实践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,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提出修改方案,日臻完善。
第九条 本章程自2016-2017学年起正式施行,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回执
是否报名?是□ 否□(在相应□里打√)
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
工作单位 联系号码